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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就业人员基本稳定 劳动工资稳步增长 每日信息

来源:中国发展网    时间:2023-06-21 13: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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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苗锋 记者郭建军报道 日前,从山西省统计厅获悉,2022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实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全省经济总体延续了稳定恢复的良好态势,发展质效稳步提升,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基本稳定,劳动工资稳步增长。

一、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一)就业人员总体稳定,采矿业稳就业作用明显2022年,受疫情多点散发影响,聚集性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就业受到冲击,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总体保持稳定,总量略有减少,就业结构略有变化。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438.3万人,比上年减少4.6万人,同比下降1.0%。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分别为1.4万人、185.1万人、251.8万人,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与上年基本持平,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同比增长0.9万人,就业人员略有增加,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同比减少5.6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0.3:41.6:58.1变化为0.3:42.2:57.5。其中,采矿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达到86.4万人,同比增加1.8万人,增量居19个行业门类首位,稳就业作用明显。


(相关资料图)

(二)国有和集体单位就业人员有所下降,有限责任公司吸纳就业能力最强2022年,全省以十大平台建设推动市场主体逆势增长,一手助企纾困,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一手着眼长远,大力建设乡村e镇、文旅康养示范区、楼宇经济、流量经济等十大平台,促进市场主体集聚、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活力充分迸发,吸纳就业能力增强。从登记注册类型看,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就业人员略有下降,就业人员分别为160.2万人、4.3万人,分别同比减少10.1万人、0.9万人,合计占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比重由上年的39.6%降至37.5%;其他类型单位就业人员为273.7万人,同比增长6.3万人,占比由上年的60.4%增至62.5%。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就业人员为216.5万人,同比增长13.3万人,增长远高于其他类型单位,占比由45.9%增至49.4%,就业人员几乎占全部就业人员的一半,吸纳就业能力最强。

二、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劳动工资稳步增长(一)平均工资稳步增长,四个行业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采矿业工资亮眼2022年,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经济总量再创新高,全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25642.59亿元,继2021年迈上“两万亿”新台阶后,突破2.5万亿,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4%。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为工资增长提供了坚实基础,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90495元,同比增长9.8%,增速比全国快3.1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第5位。其中,金融业、采矿业、教育、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四个行业平均工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增长为15.3%、14.4%、11.3%、11.3%。2022年,我省煤炭工业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和煤炭生产满负荷高位运行困难,千方百计挖潜增效,煤炭先进产能占比提升至80%;在2021年保供16个省区市的基础上,2022年煤炭日均产量达到356万吨,原煤产量超13亿吨、位居全国第1。全年全省煤炭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5993.3亿元,同比增长18.1%;收入占全省工业比重为42.1%;对全省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3.1%,拉动全省工业收入增长7.3个百分点。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采矿业年平均工资达到114368元,同比增长14.4%,拉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4.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到43.5%,贡献排19个行业门类首位。

(二)新兴动能日益增强,现代服务业增速较快202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2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服务业经济提质增效,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体实现平稳发展,表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2022年,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5%,比全国平均增速高3.8个百分点,拉动相关行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稳步增长。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年平均工资为109446元,在19个行业门类中居第二位,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本年首次跨过10万元门槛,分别为101160元、107196元,分别同比增长15.3%、8.1%,均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其中金融业增速居19个行业门类中首位,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市场活力持续释放,企业工资拉动作用增强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创新推出“五有套餐”,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倾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2022年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税缓费达812亿元,促进企业效益和盈利能力持续提高。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组,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企业单位的平均工资为93364元,同比增长9.1%,拉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7.0个百分点,贡献率达到71.6%,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持续增强。 (四)受工资绩效调整等因素影响,教育、公共管理行业工资实现较快增长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53.9亿元,首次突破3000亿元,规模在全国的位次由上年的14位前移至11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上年大幅增长23.4%的基础上继续实现21.8%的增长,增速居全国首位,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9%。受工资绩效调整等因素影响,202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教育,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年平均工资分别达到89597元、80693元,均同比增长11.3%,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5个百分点,分别拉动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长1.1、1.6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11.6%、15.8%,在19个行业门类中居前列。

三、劳动工资领域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一)部分接触性服务业平均工资增速缓慢受多轮新冠疫情的冲击,我省部分接触性服务业平均工资增速缓慢。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54673元,同比下降1.6%,在19个行业门类中下降幅度最大;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工资40094元,同比增长1.8%,远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增速。

(二)房地产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下降受新冠疫情、消费者购房欲望及购买能力下降等因素影响,2022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3%,是2018年以来降幅最大的一年,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9.6%,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9.1%,供需两端“双疲软”,导致全省房地产行业平均工资水平下降。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房地产年平均工资为67965元,同比下降1.1%,在19个行业门类中,降幅居第二位。

(三)区域间、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较为明显分市看,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前3位的市分别是太原市103008元、朔州市91215元、长治市89510元;排后3位的城市分别是运城市74037元、阳泉市79140元、忻州市79974元;最高和最低的市年平均工资之比为1.39:1,与上年相比差距持平。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采矿业114368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9446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7196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1.26、1.21、1.18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40094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348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4673元,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4.3%、47.9%和60.4%,最高和最低的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2.85:1,与上年(2.42:1)相比,差距扩大。 

(四)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水平整体较低 非营利性服务业四个行业门类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分别为43348元、89597元、90202元、80693元,虽然教育,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两个行业平均增速较快,但四个行业均未达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水平,提质增效仍需发力。

四、几点政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促进工资与就业形成良性互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是稳定就业和增加收入的治本之策。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发展新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全省经济的蛋糕做大做强。一是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创新驱动,壮大数字经济,加快数实融合,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二是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深入挖掘特色优势产业潜力,提升产业规模与产业层次,增加高端人才的就业机会,提升新兴产业吸纳就业人员能力,推动就业结构升级。三是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和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集聚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四是持续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落实《山西省推进服务业提质增效2023年行动计划》,加快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恢复发展,在更广范围激发市场活力;聚焦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发展,在更高水平上支撑制造业转型;进一步帮助服务业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服务业稳定增长。

(二)抢抓经济发展有利契机,营造经济就业新业态持续培养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以新增长点带动新就业,营造经济就业新业态。一是聚焦推动山西制造业加速崛起,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发展目标不松劲,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打造我省高质量发展的精品名片。二是聚焦夜间经济和城市烟火气,持续改善城市管理方式方法,优化管理与服务间的关系,营造多元化工作岗位,激发消费新活力,加速“烟火气”回归和“夜经济”发展。三是聚焦“高精尖”产业,发挥优势,全力抢占新产业新赛道,在新赛道上持续抢占先机,在全省发展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战略性、引领性的产业集群。

(三)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着力扩大容量、保障重点、强化培训、提升服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强化就业导向,适应市场需求,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 转型升级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健全技能人才发展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标准开发机制,拓宽就业新渠道。二是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劳动者在常住地享受政策服务,统筹开展好各类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高市场匹配效率,培育壮大市场化服务力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扩大就业服务供给。三是兜牢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民生底线。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发放,及时提供临时救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四)优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提高劳动者劳动收入,促进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扩大最低工资制度覆盖范围,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确保企业依法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五)依法保障工资收入,切实保障劳动者劳有所得、劳有所获一是要进一步细化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紧盯制约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瓶颈短板,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以权威高效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收入能够及时足额发放。二是要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拓展覆盖范围、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缩小保障差异,让收入真正能够满足居民的支出,让收入真正能够覆盖居民的消费。三是夯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大打击欠薪力度。要树立全领域全过程欠薪治理理念,依法公开曝光失信行为,提高失信主体代价,切实规范工资分配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全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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